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里有人被怀疑职务侵占。我不太清楚什么样的行为算职务侵占,想了解一下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准具体是怎样的,比如金额方面有什么规定,行为上有哪些特征,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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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通俗来讲,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达到一定数额的犯罪行为。 首先,从主体方面来看,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里的单位,范围比较广泛,包括各种性质的公司、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非国有单位。比如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的员工,就可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但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侵占行为的,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 其次,在行为方面,要求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所谓职务上的便利,就是指利用自己在单位中担任的职务所赋予的权力和方便条件。比如说,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自己掌管财务的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公司资金;仓库管理员利用自己管理仓库货物的便利,将货物偷偷变卖等。如果只是利用工作中熟悉环境、容易接近财物等方便条件,而不是利用职务权力,那就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最后,关于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只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数额未达到标准,可能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受到单位的纪律处分。总之,认定职务侵占罪需要综合考虑主体、行为和数额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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