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听说有同事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呢?我担心自己在工作中不小心触犯相关法律,也想清楚这种行为到底怎样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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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犯罪,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它的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里的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则包括除上述公司以外的其他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公司、企业之外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比如,在一家小型私企工作的员工,如果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就可能符合这个主体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该罪对主体有明确的界定。 其次是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是故意去实施侵占行为,而且是想把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例如,某员工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侵占公司资金,还故意为之,就满足主观故意这一条件。 然后是客体要件。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这些单位对其拥有的财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职务侵占行为正是侵犯了单位对财物的这些合法权益。比如,单位的办公用品、资金等都属于被保护的财产范围。 最后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在职务上所具有的主管、管理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方便条件。例如,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自己掌管资金的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挪作他用并占为己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侵占财物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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