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有人好像因为职务侵占被调查了。我就挺好奇的,想弄明白到底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呢?是只要拿了公司东西就算吗,还是有其他规定呀,想具体了解下这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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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构成职务侵占罪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是客体要件。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这里所指的财物,既包括动产,像公司账户里的现金、持有的有价证券等;也包括不动产,比如公司的房产。动产不仅涵盖已经在公司、企业等单位占有、管理下的钱财,还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却还没占有的财物,例如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简单来说,就是把单位该有的财产通过不正当手段弄走了,就侵犯了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相关法律依据在于对财产所有权保护的一系列法规,保障单位的合法财产不受非法侵害。 其次是客观要件。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并且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便利,就是指利用自己在单位担任的职务所赋予的权力,比如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掌管资金的便利私自挪用公款,销售人员利用负责销售业务的便利截留货款等。而“数额较大”在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标准,一般来说达到一定金额才会认定为犯罪行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为了区分普通的违规行为和犯罪行为,避免过度处罚。 再者是主体要件。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也就是说,只有在这些单位中工作、任职的人,才有可能构成这个罪名。这是因为只有这些人有机会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侵占行为。 最后是主观要件。犯罪人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且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直接故意就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却还是故意去做。非法占有目的则强调不是因为工作失误或者暂时借用等正当理由占有财物,而是想把单位财物据为己有。 相关概念: 动产: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 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等。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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