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福建协议离婚在哪里办理?

我和配偶都在福建,现在我们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想问下在福建协议离婚具体要到哪个地方办理呀,是去民政局吗,有没有具体的地点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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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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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在福建办理协议离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在福建,如果夫妻双方要协议离婚,需前往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一般而言,婚姻登记机关通常是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比如,在福州市,各个区、县都设有对应的婚姻登记处,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常住户口所在地,前往相应的区或县婚姻登记处办理。 为了顺利办理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还需了解办理时所需的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此外,还需注意办理的时间和流程。婚姻登记处一般都有固定的办公时间,建议提前通过电话或者当地政务网站查询了解,避免白跑一趟。在办理流程上,通常是先进行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总之,在福建办理协议离婚,关键是找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并按照规定准备好材料,遵循相应的流程,就能顺利完成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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