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夫妻共同财产多久生效?
我和我爱人在福建生活,刚结婚不久,想了解下在福建这边,夫妻共同财产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的呢?是领结婚证那一刻,还是有其他的时间节点?希望能有个准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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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生效问题,其实和地域并没有直接关系,在福建也是遵循全国统一的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从夫妻双方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开始,到夫妻关系终止(比如离婚或者一方死亡)结束。在这个时间段内,夫妻双方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取得的财产,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自夫妻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生效。一旦结婚登记完成,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财产,就自动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额外的手续或者时间来使其生效。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内财产协议,来约定某些财产的归属。如果有这样的协议,那么财产的归属就会按照协议的约定来确定,而不一定遵循上述的一般规则。这种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在福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从夫妻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生效,但如果有合法有效的财产协议,则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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