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福建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我在福建省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不太清楚目前福建省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最新标准是怎样的,想知道各项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和标准金额,比如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这些,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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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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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我们来逐一详细了解。 首先是医疗费。医疗费指的是受害人在遭受交通事故受伤之后,为了治疗伤病而花费的一系列费用,其中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药费等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医疗费的赔偿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 误工费是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司法解释第九条,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是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根据该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福建省每年会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更新相关赔偿标准中的计算基数,具体的金额要以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建议当事人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对赔偿问题存在争议,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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