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合同有什么作用?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这种合同形式在法律中有其独特的作用。 首先,要式合同能够确保交易安全。在商业活动中,交易涉及的金额往往较大,关系到双方的重大利益。通过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可以详细地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口头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纠纷。比如在房屋买卖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这样可以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重要条款,保障双方的权益。 其次,要式合同有利于证据保存。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书面合同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证明双方的约定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等。书面合同属于书证的一种,其证明力相对较强。相比之下,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很难证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再者,要式合同有助于行政管理。对于一些特殊的交易,法律要求采用要式合同,便于国家对相关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例如,金融领域的借款合同,往往需要遵循严格的格式和程序,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最后,要式合同能够规范交易行为。它促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更加谨慎,认真考虑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这有助于提高交易的效率和质量,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总之,要式合同在保障交易安全、保存证据、便于行政管理和规范交易行为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签订要式合同时,当事人应当认真对待,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的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