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销售侵权商标罚款多少?
我在福州做小生意,不小心销售了带有侵权商标的商品。现在很担心会面临罚款,想了解一下在福州销售侵权商标的商品一般会被罚款多少,这个罚款是怎么确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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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州,销售侵权商标商品的罚款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些基本概念。商标侵权指的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销售者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此时可以免除罚款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商家确实不知情,并且能够提供商品的合法来源和提供者的相关信息,可能不会被处以罚款,但需要停止销售侵权商品。 此外,具体的罚款数额还会结合侵权行为的情节轻重来确定。情节轻重会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侵权商品的数量、销售范围、侵权行为持续的时间、对商标权人造成的损失等。例如,如果销售的侵权商品数量众多,销售范围广泛,或者侵权行为持续时间较长,那么罚款可能会相对较高。而如果侵权商品数量较少,及时停止了侵权行为,且未对商标权人造成较大损失,罚款可能会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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