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减刑假释手续在哪里办理?


在甘肃办理减刑假释手续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了解一下减刑和假释的概念。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假释则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在办理地点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在甘肃,如果是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需要向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办理手续;如果是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则是向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而执行机关一般是罪犯服刑的监狱,监狱会对罪犯的表现进行考核,认为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会提出建议书。监狱需要将建议书等材料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后,再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所以罪犯及其家属不需要直接到监狱管理机关,主要是配合监狱做好相关工作,由监狱负责向监狱管理机关申报和向法院提请。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法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所以在法院审理环节,是由合议庭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总的来说,甘肃减刑假释手续主要是由服刑监狱负责向监狱管理机关申报,最终由相应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定。罪犯及其家属要关注服刑监狱的通知,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办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