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现在离婚需要哪些程序?
我在甘肃省,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不知道这边离婚具体要走哪些程序,是和其他地方一样,还是有特殊规定呢?想了解清楚整个流程,避免走弯路,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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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甘肃省,离婚程序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首先,夫妻双方要先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好并写在协议里。然后,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情况进行判决。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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