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交了不想买了,能退款吗?
我买房子交了首付,但是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买了,不知道这首付能不能退回来。我担心开发商会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有没有权利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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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交了首付之后又不想买了,是否能退款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不想买了,这属于购房者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购房合同中,一般会约定购房者违约时,开发商有权扣除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剩余部分可以退还首付。比如合同约定违约金是首付的20%,那么扣除这20%后,剩余的首付会退还给购房者。 其次,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不想买,比如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首付,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 另外,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例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导致购房者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协商退还首付,一般开发商会退还首付,但可能不会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总之,首付交了不想买了能否退款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建议先查看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也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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