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甘肃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范围以及项目有哪些?

我在甘肃省遭遇了人身损害,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这边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想知道赔偿标准是怎样定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具体的赔偿项目又有哪些,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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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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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甘肃省,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时,赔偿义务人应当给予受害人的相应赔偿。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甘肃省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范围以及项目。 首先是赔偿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简单来说,只要是因为这次人身损害事件,受害人合理支出的费用以及遭受的损失,都在赔偿范围内。 接下来看赔偿项目。 1. 医疗费:这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甘肃省,具体的赔偿标准会根据每年公布的统计数据进行调整。这些统计数据包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等。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会根据这些数据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总之,了解这些赔偿标准、范围和项目,有助于受害人在遭遇人身损害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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