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正当防卫的认定归哪个部门负责?


在甘肃,关于正当防卫的认定并不是由某一个部门单独负责,而是涉及多个司法部门,在不同的阶段发挥作用。 首先是公安机关。在案件发生的初始阶段,公安机关负责对案件进行侦查。他们会调查事件的经过、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的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等。公安机关会依据这些证据来初步判断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的情形。如果他们认为存在正当防卫,可能会根据情况决定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接着是人民检察院。如果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他们会重新审视证据,判断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如果检察院认为属于正当防卫,就不会对当事人提起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后是人民法院。如果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法院会根据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辩论情况,对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作出最终的裁判。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判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在甘肃,正当防卫的认定是一个多部门参与、分阶段进行的过程,各个部门都在不同环节依据法律履行自己的职责,以确保正当防卫的认定公正、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