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盗窃多少钱可以立刑事案件?


在司法实践中,盗窃行为达到一定标准会被立为刑事案件,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甘肃地区盗窃罪刑事立案的金额标准。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同时,该条还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就甘肃地区而言,依据相关规定,甘肃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标准是人民币两千元以上。也就是说,在甘肃,一般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两千元及以上,公安机关就会作为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时,即便盗窃金额未达到两千元,也可能立为刑事案件。比如,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受盗窃金额的限制,只要实施了这些行为,就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如果你发现家中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尽可能多的线索和证据,以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无论被盗财物价值多少,都可以向警方反映情况,警方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