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分录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在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企业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此时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这里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采购环节支付的可以用来抵减未来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的税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当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会产生销项税额。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是企业在销售环节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月末,企业需要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这里的“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核算的是企业当月应缴纳但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额。若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留抵税额,则无需做上述分录,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通过这样一系列的会计分录,企业可以准确记录和核算增值税的相关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