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乘车发生事故该如何赔偿?
我免费搭载了朋友一程,结果路上出了事故,朋友受了伤。我心里挺过意不去的,但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赔偿。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像我这种好意乘车发生事故的,赔偿责任是怎么划分的,有哪些赔偿项目和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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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好意乘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好意同乘”,它指的是驾驶人基于善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行为。 当好意乘车发生事故时,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搭乘车辆一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车主虽然要承担赔偿责任,但会适当减轻;可要是车主存在故意撞车或者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等重大过失行为,那就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了。 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这些赔偿项目和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来确定。 要是事故责任在于对方车辆,那么应由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若赔偿不足,再由对方车主承担剩余部分。搭乘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向对方车辆主张全部赔偿,或者同时向对方车辆和搭乘车辆按责任比例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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