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好意同乘者与驾驶人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朋友之间搭顺风车很常见,可万一出了事,责任怎么分让人头疼。比如驾驶人正常行驶但突发意外,同乘者受伤了,或者同乘者在车内有不当行为导致事故,这种情况下双方责任不好判断。想了解具体在不同情形下,好意同乘者与驾驶人的责任分别是怎样的。
展开


“好意同乘”也称搭便车、搭顺风车,是指驾驶人基于善意互助或者友情帮助而允许他人无偿搭乘的行为。其主要特征包括:一是非营运机动车,驾驶车辆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无偿性,驾驶人不向搭乘人收取任何报酬;三是双方达成合意,搭乘行为经好意驾驶人同意。 发生交通事故后,好意同乘者与驾驶人的责任划分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具体如下: 1. 驾驶人有过失的情况:若驾驶员在事故中存在过失(如驾驶疏忽),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未注意观察路况、超速行驶等导致事故发生,那么驾驶人需对同乘人员因事故所带来的损失负责赔偿,这些损失可能涵盖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也就是说,即使驾驶人有过错,但只要不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其赔偿责任可以适当减轻。 2. 同乘人员有过失的情况:如果同乘人员在事故中负有严重过失或者其损失是由于自身故意导致的,那么驾驶员则有可能被豁免责任。比如,同乘人员在车内干扰驾驶员驾驶、不按要求系安全带等行为对事故发生有重大影响,那么驾驶人的赔偿责任可能会减轻甚至免除。 3. 双方均无过失的情况:若事故是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的,比如突发的自然灾害、道路突发塌陷等,双方都没有过错,那么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按照公平原则来分担损失。 总之,在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责任划分要综合各种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同时,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同乘人员也应注意自身安全,共同减少事故风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