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负债审计的要点有哪些?


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对或有负债进行审计,有着重要的意义,以下为您介绍其要点。 首先是审计目标方面。审计目标主要是确定或有负债的存在性、完整性以及其计量和披露的准确性。存在性就是要确认或有负债是否真实存在,而不是虚构的。完整性则要求审计人员检查企业所有可能的或有负债是否都已被记录和披露。计量和披露准确性指的是或有负债的金额估计是否合理,以及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真实、完整地核算和反映其经济业务事项,这就为或有负债的审计目标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是审计程序要点。一是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询问。管理当局对企业的经营情况最为了解,通过询问,审计人员可以了解企业是否存在未决诉讼、未决索赔、税务纠纷等可能产生或有负债的事项。二是审查相关文件和记录。比如合同、协议、法院传票等,从中发现可能存在的或有负债线索。三是向银行、律师等外部机构函证。银行可以提供企业的担保、贷款承诺等信息,律师则能对未决诉讼等法律事项提供专业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审计程序有着详细的规定,审计人员在进行或有负债审计时,必须严格遵循这些程序。 再者是或有负债的分类审查要点。对于直接或有负债,如未决诉讼、未决索赔等,审计人员要重点关注其发生的可能性和预计损失金额。对于间接或有负债,如担保事项、应收票据贴现等,要审查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贴现票据的风险程度。同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信息,包括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等。审计人员在审查时,要确保企业的披露符合该准则的要求。 最后是审计证据的获取与评价要点。审计人员要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支持对或有负债的审计结论。对于或有负债的审计证据,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如果证据不充分,审计人员应当扩大审计程序,进一步获取证据。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确保或有负债的审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