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这属于警察逮捕还是抓捕?

我遇到了警察执法的情况,当时警察对一个人采取了强制行动。我不太清楚他们这是在进行逮捕还是抓捕,想知道这两者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具体有什么区别,希望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来判断这次执法行为属于哪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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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范畴内,逮捕和抓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而抓捕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它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通常指警察为了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而采取的一系列行动,其中可能包括口头传唤、拘传、拘留等不同的执法手段。例如,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所以,要判断警察的行为是逮捕还是抓捕相关的行动,关键要看是否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如果警察已经掌握了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并且经过了法定的批准程序,那么可能就是逮捕;如果只是在现场对嫌疑人采取临时的控制措施,以便进一步调查,那就更可能属于抓捕涵盖的执法行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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