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我不太清楚留置和逮捕到底是怎么回事。之前听说过这两个词,感觉都是对人采取的一种措施,但不知道它们具体有啥不一样。想知道在法律规定上,留置和逮捕分别是啥意思,适用情况、执行程序等方面都有啥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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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和逮捕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措施,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概念不同。留置是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当监察机关在调查一些严重的职务相关违法犯罪事情时,可以把相关人员留下来进行调查。而逮捕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也就是在刑事犯罪案件里,为了保证诉讼顺利进行,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关起来。 其次,适用对象不同。留置主要针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等,比如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逮捕适用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及的犯罪类型较为广泛,不局限于职务犯罪。 再者,决定和执行机关不同。留置措施由监察机关决定并执行。监察机关在经过法定程序后,可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留置措施。逮捕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认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决定逮捕。然后由公安机关来具体执行逮捕行动。 最后,期限不同。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一些特殊案件,还可以进一步延长羁押期限。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这些法律对留置和逮捕的具体规定,保障了司法程序的公正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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