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条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我给朋友的借条做了担保,当时也没太在意,现在有点担心自己要承担什么责任。我想知道借条担保人具体要承担哪些责任,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万一朋友还不上钱,我会不会有很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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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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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担保人,简单来说,就是在借款人向出借人借钱时,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借款人会按照约定还钱的人。当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人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借条担保人可能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一般保证责任是其中一种情况。在一般保证中,只有当通过法律程序,比如经过法院审判并对借款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后,借款人仍然不能偿还债务时,担保人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连带责任保证则是另一种情况。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只要借款人到期没有还钱,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还钱,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还钱,担保人没有先诉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此外,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有明确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担保责任的承担还可能受到保证期间的影响。如果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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