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7天后移交检察院,能放回家吗?
我因一些事被拘留了,现在已经拘留7天,听说要移交检察院。我心里很慌,不知道接下来会怎样,特别想知道移交检察院后我能不能放回家,有没有机会恢复自由,我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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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一般不存在移交检察院的情况,所以这里说的拘留7天移交检察院通常指的是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当案件被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也就是说,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或者情节轻微不需要逮捕的,那么犯罪嫌疑人就可能被释放回家。但如果检察院认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就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就不能放回家,会继续被羁押。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也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在提供保证后,回家等待后续的诉讼程序。所以,拘留7天移交检察院后能不能放回家,要根据检察院的审查结果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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