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案件审理中被告破产案件中止后该如何处理?

我有个官司正在打,被告突然申请破产,案件也中止了。我现在特别迷茫,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是要重新起诉吗,还是等待破产程序结束?我该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想了解具体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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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被告破产导致案件中止,这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指引的情况。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该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这是处理此类情况的核心法律条文。 那么,当案件中止后,第一步要关注破产管理人的确定。在被告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会指定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将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和事务。债权人要留意法院关于破产管理人的公告,及时与破产管理人取得联系,提供自己的债权信息和相关证据。比如,你手上有被告出具的借条、合同等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材料,都要及时交给破产管理人。 接下来,要进行债权申报。按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要详细说明债权的数额、性质(比如是普通债权还是有担保的债权)等情况。 如果债权申报顺利完成,等待管理人对债权进行审查和确认。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调查核实,然后编制债权表。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管理人完成对债务人财产的接管后,之前中止的民事诉讼会继续进行。在诉讼继续的过程中,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申报的债权情况,在法庭上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最终判决债权人胜诉,债权人的债权将在破产财产分配中按照法定顺序得到清偿。 总之,在案件审理中被告破产案件中止后,债权人要及时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积极申报债权,配合破产管理人的工作,通过合法的途径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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