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过了诉讼时效该如何处理?
我之前进行了房屋买卖,当时因为一些纠纷没去法院起诉。现在才想起来,结果发现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我想知道现在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难道我就没办法维护自己权益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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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过了诉讼时效,你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是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就可能不会支持你的诉求了。 在房屋买卖中,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不过,即使房屋买卖过了诉讼时效,也不意味着完全没有办法了。虽然你丧失了胜诉权,但实体权利依然存在。你可以尝试和对方协商解决问题。因为诉讼时效过了之后,对方自愿履行义务的,不能以不知道诉讼时效为由要求返还。比如说,对方愿意按照当初的约定继续履行房屋买卖的相关义务,那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 另外,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比如对方书面承诺愿意继续处理房屋买卖纠纷,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表明愿意履行义务,那么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此时你再去法院起诉,就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是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也就是说,在诉讼过程中,要是对方没提诉讼时效已过,法院还是会正常审理你的案件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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