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调解后如何处理?


在了解故意伤害罪调解后怎么处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简单来说,就是故意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当故意伤害罪的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后,处理方式会因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如果是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这里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比如伤害后果比较轻微,双方矛盾是因琐事引发,并且加害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依据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要是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通常适用于加害人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情节相对较轻,且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等情况。而如果检察院决定起诉,法院在审判时,调解协议和被害人的谅解书会作为量刑时的重要考量因素。法院一般会综合全案情况,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例如原本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在考虑调解等情节后,可能会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甚至更轻的刑罚。 总之,故意伤害罪调解后,处理结果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但总体来说,调解对于加害人在法律处理上是有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