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如何处理?


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违约纠纷是较为常见的问题。下面将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解答如何处理这类纠纷。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这类合同中,发包方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就构成违约。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当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同时,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遇到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时,承包方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解决: 协商解决。这是最直接、最经济的方式。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其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并可以协商确定支付的时间和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保持双方的合作关系,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发送催款函。如果协商不成,承包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发包方发送催款函,明确告知其拖欠工程款的事实、金额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催款函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同时也可以作为后续法律程序中的证据。 申请支付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承包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承包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承包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工程款结算单等,以证明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事实和金额。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发包方不履行判决,承包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承包方还可能有权要求发包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等。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在处理建设工程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时,承包方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