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后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父母与子女争夺遗产该如何处理?
我父母都去世了,现在爷爷奶奶和我在争遗产。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分配,也不知道谁更有优势。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父母和子女争夺遗产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展开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遗产继承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白“第一顺位继承人”这个概念。第一顺位继承人主要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当被继承人(也就是过世的人)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这些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也就是说,当父母过世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们的遗产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父母(即被继承人的父母,也就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和子女共同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父母与子女对于遗产分配产生争夺,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大家坐下来,根据法律规定和平地讨论遗产的分配方案。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各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证明自己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证据,或者证明自己生活困难需要照顾的证据等,以便法院能够做出公平合理的裁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