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骑电动车撞到人会怎样处理?
我家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骑电动车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人了。我现在特别着急,也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是孩子自己承担责任,还是我们家长要负责?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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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骑电动车撞到人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骑电动车撞人后,赔偿责任首先由监护人承担。比如,需要赔偿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有财产,像有个人的存款或者继承的财产等,就先从他自己的财产里拿出钱来支付赔偿费用。要是他的财产不够赔偿,剩下的部分就由监护人来补上。 此外,在判断责任时,还需要看事故的具体情况。如果事故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的,比如道路设施有问题、对方也存在过错等,那么责任的划分可能会有所不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如果对方也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那么对方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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