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工生病医疗期已过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我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有个员工生病,医疗期已经过了,现在想和他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也不清楚要遵循什么法律流程和规定,怕处理不当引起劳动纠纷,想了解下该如何正确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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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期解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职工生病医疗期已过,用人单位若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处理方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医疗期的概念。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为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比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当职工医疗期已满,用人单位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需要先确认该职工是否能从事原工作。如果不能,单位要为其另行安排工作。若职工仍然无法胜任新安排的工作,此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职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另外,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整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比如证明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和新安排工作的证据,书面通知的送达凭证等。同时,要按照法定程序操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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