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有哪些若干规定?


《杭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若干规定》是规范杭州市房地产开发活动的重要文件。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中一些关键规定。 首先,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方面,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杭州市的相关细化要求,企业资质分为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企业所能承担的开发项目规模和范围有所不同。例如,一级资质企业可以承担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而较低等级的企业则在开发面积、投资规模等方面受到限制。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具备相应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保障房地产项目的质量和顺利推进。 其次,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开发建设。若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旨在防止土地闲置浪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再者,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这些配套设施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居民入住后的生活便利,提升房地产项目的整体品质。 另外,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销售管理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预售。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将预售合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一系列规定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秩序,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杭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若干规定》涵盖了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环节,从企业资质、项目建设、配套设施到销售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对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