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公约》在我国生效了吗?
我比较关心儿童权益保护这方面的事情,听说有个《儿童权利公约》,想了解下这个公约在咱们国家有没有生效呀,生效之后对国内儿童权益保护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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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公约》在我国已经生效。《儿童权利公约》是一项保护儿童权利的国际性公约,它为全世界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等权利提供了全面的保障框架。 从生效流程上看,我国于1990年8月29日签署了该《公约》,随后在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根据国际条约生效的一般规则以及我国对于条约生效的实践做法,批准通常意味着该条约在国内开始生效实施。自批准之日起,《儿童权利公约》就在我国产生了法律效力。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虽然《儿童权利公约》是国际条约,但我国有义务使其在国内得到落实。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儿童的权利,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这些法律在很多方面都体现了《儿童权利公约》的精神和原则。这些国内法对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进行了具体规定,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儿童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等方面都有详细的条文,确保儿童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和保护。所以,《儿童权利公约》不仅在我国生效,而且通过国内相关法律的实施得以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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