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餐饮企业免征营业税的政策过期了吗?
我开了一家小微餐饮企业,之前听说有免征营业税的政策。但现在我不太清楚这个政策还有没有效,也不知道它是不是已经过期了。想问问这个政策到底有没有过期呀,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展开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重要的税收改革背景。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业税退出了历史舞台,也就是说现在已经不存在营业税这个税种了,所以针对小微餐饮企业免征营业税的政策自然也就不存在过期不过期的说法了。 不过,目前对于小微企业在增值税方面是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而《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进一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如果小微餐饮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且月销售额符合上述标准,那么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按照规定进行申报,以充分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减轻企业的负担,促进企业的发展。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