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是否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老人的子女有的先于他去世了,现在涉及到财产继承问题。我不太清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都算第一顺位继承人,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这样能明确财产该怎么分配。
展开


在探讨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是否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以及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概念。继承人指的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可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则是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而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在法定继承中优先获得遗产分配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以,在法定继承中,一般意义上的继承人如果属于配偶、子女、父母这些范畴,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关于代位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意味着代位继承人在满足条件时,也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继承的。例如,甲的父亲先于甲的爷爷去世,当甲的爷爷去世时,甲作为代位继承人,就可以代替他父亲的位置,和甲的奶奶、叔叔、姑姑等一起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爷爷的遗产。 综上所述,在法定继承体系下,符合第一顺位继承人条件的继承人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在符合代位继承条件时,也相当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