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为了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规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而制定的一套规则。下面将从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认定条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认定程序方面,企业首先需要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知识产权证书、研发项目资料、财务报表等。认定机构会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认定意见。最后,认定机构结合专家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在监督管理方面,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会进行日常管理和定期检查。如果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情况,如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认定机构会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此外,企业也要在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如果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也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总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从多个方面保障了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