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的历史沿革是怎样的?


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核心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也就是说,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以及处何种刑罚,均须由法律明文规定。 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1215年英国的《大宪章》。《大宪章》第39条规定:“凡自由民除经其贵族依法判决或遵照国内法律之规定外,不得加以扣留、监禁、没收其财产、褫夺其法律保护权,或加以放逐、伤害、搜索或逮捕。”这一规定蕴含了罪刑法定、保障自由民权利的思想,为罪刑法定原则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到了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针对封建刑法中罪刑擅断、践踏人权的黑暗现实,更加明确地提出了罪刑法定的主张,并以三权分立说和心理强制说作为其理论基础,使罪刑法定的思想更为系统,内容更加丰富。例如,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指出:“只有法律才能规定惩治犯罪的刑罚……超出法律范围的刑罚是不公正的,因为它是法律没有规定的一种刑罚。” 1810年《法国刑法典》首次以刑事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该法典第4条规定:“没有在犯罪行为时以明文规定刑罚的法律,对任何人不得处以违警罪、轻罪和重罪。”此后,罪刑法定原则成为现代各国刑法普遍承认的一项基本原则。 在我国,罪刑法定原则也经历了一个逐步确立的过程。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原则,相反却在第79条规定了类推制度。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从完善我国刑事法治、保障人权的需要出发,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并废止了类推。《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标志着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正式确立。 罪刑法定原则的历史沿革反映了人类对刑事法治文明的不断追求,它从最初的思想萌芽,逐渐发展成为现代刑法的基石,对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 我是房东,租客的猫丢了,我有责任吗?
-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人时,投资人要不要变更呢?
-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既遂在法律上具体是如何量刑的呢?
- 民法典中多笔债权该如何转让?
- 违约责任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 右转时外侧车撞内侧车谁承担责任?
- 医疗纠纷如何才能胜诉?
- 什么是丧失劳动能力?
- 没有对方身份证是否可以起诉?
- 自行车逆行罚款金额是多少?
- 中国企业注册国内域名需要经过什么审核?
- 姨姐弟是否可以结婚?
- 电瓶车撞死人后逃逸会有什么后果?
- 缓刑必须要等到开庭才能判吗?
- 房产税从价计征每年需要报两次吗?
- 农村宅基地怎样继承?
- 签订合同不履行算不算诈骗?
- 被打还手是否犯法?
- 与小三有了孩子属于重婚吗,证据该如何收集?
- 担保责任期限中止的规定是什么?
大家都在问
- 我是房东,租客的猫丢了,我有责任吗?
-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人时,投资人要不要变更呢?
-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既遂在法律上具体是如何量刑的呢?
- 民法典中多笔债权该如何转让?
- 违约责任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 右转时外侧车撞内侧车谁承担责任?
- 医疗纠纷如何才能胜诉?
- 什么是丧失劳动能力?
- 没有对方身份证是否可以起诉?
- 自行车逆行罚款金额是多少?
- 中国企业注册国内域名需要经过什么审核?
- 姨姐弟是否可以结婚?
- 电瓶车撞死人后逃逸会有什么后果?
- 缓刑必须要等到开庭才能判吗?
- 房产税从价计征每年需要报两次吗?
- 农村宅基地怎样继承?
- 签订合同不履行算不算诈骗?
- 被打还手是否犯法?
- 与小三有了孩子属于重婚吗,证据该如何收集?
- 担保责任期限中止的规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