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自己不知道是否算逃逸?
我开车的时候好像撞到人了,但当时没感觉到。后来有人说我这可能算逃逸,我特别担心。我真不是故意的,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像我这种撞人后自己不知道的情况,到底算不算逃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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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撞人后自己不知道是否算逃逸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交通肇事逃逸的概念。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出事后为了躲开法律的制裁而逃离现场。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交通肇事逃逸”被定义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这里强调了“逃避法律责任”这个关键要素。 那么撞人后自己不知道的情况如何判定呢?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判断是否构成逃逸,核心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如果有证据能证明撞人者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事故,比如事发时环境嘈杂、视线受阻等,导致撞人者无法察觉,并且在之后得知情况后,能积极配合处理事故,那么通常不认定为逃逸。 然而,如果有迹象表明撞人者应该知道发生了事故,却装作不知道而离开现场,那就可能被认定为逃逸。例如,车辆有明显碰撞痕迹,现场有较大声响等,在这种情况下撞人者仍驾车离开,就可能被认定具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 在司法实践中,交警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这些因素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车辆的损坏情况,撞人者的行驶路线和后续行为等。比如,撞人后车辆严重受损,撞人者却没有停车查看就直接开走,这种情况就很可能被认定为逃逸。 所以,撞人后自己不知道不一定算逃逸,关键在于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具体要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由交警部门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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