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代为保管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是否构成侵占罪?

我帮朋友保管了一批贵重物品,结果因为一些经济问题,我把这些物品私自卖了换钱。现在朋友找我要回物品,我没办法归还。我很担心自己这种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后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会不会构成侵占罪啊?
展开 view-more
  • #侵占罪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代为保管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能构成侵占罪的。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或者你捡到别人的遗忘物、挖到埋藏物,你却不想还给人家,而且这个东西价值还比较大,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在“代为保管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这种情形中,关键要满足几个条件。第一,要有代为保管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代为保管”,可以是基于委托、租赁、借用等各种原因,让你暂时持有他人的财物。比如说,朋友把自己的汽车交给你保管一段时间,这就是典型的代为保管。 第二,必须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就是说,你明知道这是别人的财物,却想把它变成自己的,不再归还。比如,你把代为保管的财物偷偷卖掉,或者自己挥霍使用,这就体现了非法占有的目的。 第三,财物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一般是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来确定。通常来说,如果财物价值达到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就可能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第四,要达到拒不交还的程度。当财物的主人向你索要财物时,你明确表示不还,或者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归还。比如,朋友找你要回之前交给你保管的汽车,你却找借口说车丢了,实际上是你把车卖了,这就属于拒不交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这意味着,只有财物的主人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处理这个案件。 所以,如果你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后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满足上述条件,就很可能构成侵占罪。一旦被认定构成侵占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遵守法律规定,妥善保管他人财物,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而触犯法律。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