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程序是怎样的?
我在香港注册了一个商标,但是因为一些原因有三年没使用了。现在担心会被撤销,想了解一下如果真有人申请撤销我这个商标,整个撤销程序是怎样走的,中间有哪些环节,我该怎么做来应对,希望懂的人能解答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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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当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时,会涉及到相应的撤销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一程序。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依据香港《商标条例》,任何人都可以针对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提出撤销申请。这是为了确保商标资源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避免商标被闲置浪费。
整个撤销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是提出申请。任何利害关系人都有权利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提交撤销申请。在申请时,申请人需要说明该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第二步是注册处受理。商标注册处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申请符合形式要求,注册处会受理该申请,并通知商标注册人。
第三步是注册人答辩。商标注册人在收到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两个月),需要作出答辩。注册人需要证明在相关期间内,该商标有真实的使用;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比如,可能是由于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限制等原因导致无法使用商标。
第四步是证据交换。如果注册人进行了答辩,双方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换证据。这是为了让双方都能了解对方的主张和证据,以便更好地进行后续的程序。
第五步是聆讯(如有需要)。如果双方对事实或证据存在争议,注册处可能会安 排聆讯。在聆讯中,双方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并接受询问。
第六步是作出决定。注册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作出是否撤销商标的决定。如果注册人能够证明商标有使用或有正当理由不使用,商标可能不会被撤销;反之,商标可能会被撤销。
最后,如果任何一方对决定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总之,香港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程序是一个严谨的法律程序,涉及到多个环节和要求。商标注册人应该及时关注商标的使用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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