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款能拿到手有希望吗?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能否拿到赔偿款是众多受害者关心的问题。一般而言,拿到交通事故赔偿款是有希望的,但具体情况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我们要明确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只要责任认定明确,并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受害者通常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赔偿。比如,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然而,如果赔偿金额超出了保险限额,或者对方没有购买足够的保险,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就需要由责任方个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如果责任方拒绝赔偿或者没有能力赔偿,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在审理后会作出判决,如果责任方仍然不履行判决,受害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不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责任方可能会转移财产,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受害者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及时查封、冻结责任方的财产。 此外,还存在一种情况,即责任方确实没有经济能力赔偿。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可能需要等待责任方有经济能力时再进行赔偿。虽然这种情况对受害者来说比较不利,但法律也会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在责任方有能力赔偿时,会要求其继续履行赔偿义务。 综上所述,通过法律途径争取交通事故赔偿款是有希望的,但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受害者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