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拆迁补偿选择要钱还是要房呢?

我家房子要拆迁了,现在面临补偿方式的选择,不知道是该选择要钱还是要房。要钱的话担心钱不够以后再买房,要房又怕房子位置、质量等有问题。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这两种补偿方式各有什么规定和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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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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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方式的选择是被拆迁人极为关注的问题。“要钱”即货币补偿,“要房”则是产权调换,这两种方式都是有明确法律依据和各自特点的。 货币补偿,指的是拆迁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然后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被拆迁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种补偿方式的好处在于,被拆迁人拿到钱后可以自由支配,不受房屋的限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购买合适的房产或者用于其他投资。而且货币补偿手续相对简单,资金到位快,能让被拆迁人迅速完成资产的转换。 产权调换,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产权调换的优势在于,被拆迁人可以直接获得新的房屋,避免了购房的繁琐过程和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而且很多时候,产权调换的房屋是专门为拆迁安置建设的,在规划和配套设施上会考虑到被拆迁人的需求。 在选择补偿方式时,被拆迁人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果被拆迁人急需资金用于其他用途,或者对市场上的房产有更好的投资计划,货币补偿可能更合适。如果被拆迁人希望继续居住在原区域,或者担心购房困难,产权调换可能是更好的选择。同时,还需要关注补偿的具体标准和调换房屋的实际情况,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总之,被拆迁人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谨慎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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