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定金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我最近打算买套房子,和卖家谈好了先交定金。但我不知道这个定金比例该怎么确定,交多了怕有风险,交少了又怕卖家不放心。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房屋定金比例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上限或者下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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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交易中,定金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简单来说,定金就是购房者为了保证自己会履行购房合同,预先支付给卖家的一部分钱。如果购房者反悔不买了,这部分定金就不能要回来;如果卖家反悔不卖了,就要双倍返还定金给购房者。 关于房屋定金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举个例子,如果您购买的房屋总价是100万元,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定金最多只能是20万元。如果您和卖家约定的定金超过了20万元,比如约定了30万元,那么超出的10万元就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假设后来您不想买这套房子了,卖家只能扣留20万元定金,另外10万元还是要退还给您的。 在实际的房屋交易中,定金比例的确定通常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方面,购房者希望定金比例低一些,这样可以降低自己的风险,万一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损失也会相对较小。另一方面,卖家则希望定金比例高一些,这样可以保证购房者更有可能履行合同,减少自己的交易风险。 所以,在确定定金比例时,买卖双方通常会进行协商。不过,无论怎么协商,都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也就是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同时,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合同时,明确约定定金的数额、支付方式、退还条件等内容。这样,一旦出现问题,双方都可以依据合同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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