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转移房产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夫妻间转移房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夫妻房产变更,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和手续的。 首先,夫妻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这是证明你们身份的重要凭证;还需要提供结婚证,以此来证明你们的夫妻关系;当然,房产证也是必不可少的,它是房屋产权的重要证明文件。 接下来,要根据转移房产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手续。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转移,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内房产约定。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的房产约定协议,明确房产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好协议后,双方携带上述准备好的材料以及房产约定协议,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将房产登记到另一方名下。 另一种情况是赠与方式。如果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除了准备前面提到的材料外,还需要办理赠与公证。赠与公证是为了证明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办理完赠与公证后,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不过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在税费方面通常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如果是离婚时的房产转移,根据离婚的方式不同,手续也有所差异。协议离婚的,需要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在协议中明确房产的归属。然后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件、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诉讼离婚的,需要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一方可以凭借这些法律文书,以及相关的身份证件、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总之,夫妻间转移房产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这样才能确保房产转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