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迁出去后又迁回原籍,住院该怎么报销?
我之前把户籍迁到外地去了,现在又迁回了原籍。前段时间生病住院了,不清楚这种户籍有变动的情况,住院费用该怎么报销,是按照原来外地的政策,还是现在原籍的政策呢?具体的报销流程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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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医保报销主要和参保情况有关,而不是单纯看户籍。如果您迁回原籍后,在原籍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或者城镇职工医保,那么住院报销就按照原籍的医保政策来。 如果您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医保,一般来说,需要在参保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才能享受报销。在住院前或住院后规定的时间内,要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备案后,在出院结算时,医院会直接扣除可报销的部分,您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 要是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医保,同样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有些地区可能需要您先垫付住院费用,然后再拿着相关的票据,如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病历等,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也就是说,只要您的住院费用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就能按照相应政策报销。 如果您在户籍迁移过程中,医保关系没有及时转移,或者出现了断缴的情况,那么报销可能会受到影响。比如医保断缴超过一定时间,可能需要重新参保并等待一段时间才能享受报销待遇。所以,建议您及时关注自己的医保参保状态,确保医保关系的连续性。 另外,如果您在异地就医,也就是在非参保地住院,可能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后,在异地住院也能按照一定比例报销。具体的备案方式和报销比例,各地政策可能有所不同,您可以拨打当地的医保服务热线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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