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赔偿是怎么计算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年,最近公司要辞退我,我想知道按照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么算的,我能拿到多少赔偿,心里好有个底,免得被公司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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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赔偿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新劳动法”通常指的是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赔偿情况做了详细规定。 首先,辞退员工的赔偿要分不同的情形。如果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小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他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违法辞退员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比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2年,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公司违法将他辞退,且他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赔偿金就是2×6000×2 = 24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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