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和土地征收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家这边最近要进行房屋和土地征收,我不太清楚征收的流程、补偿标准这些规定。想知道在征收过程中,我作为被征收人有哪些权益,征收方又需要遵循什么规则,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房屋和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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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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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和土地征收是涉及众多民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相关规定旨在保障征收的合法性、公平性以及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从几个关键方面来详细解读房屋和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 首先,房屋征收方面,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这明确了征收主体和征收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比如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等。 在征收程序上,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关于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其次,土地征收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总之,房屋和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既保障了公共利益的实现,也充分考虑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被征收人在面对征收时,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征收程序,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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