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的工资超过一年就不用还了吗

之前上班的公司拖欠我工资,到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我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把钱要回来,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超过一年了这工资是不是就不用还我了,要是能要回来该通过什么办法 ?
展开 view-more
  • #劳动纠纷
  • #拖欠工资
  • #仲裁时效
  • #劳动仲裁
  • #工资追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拖欠的工资超过一年并非就不用还了。 首先,要明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一年。这个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单位原本该在某个月发工资却没发,从应发工资日起,劳动者就应当知道权益可能受损了,一年时效开始计算。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这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还在该单位工作,即使拖欠工资超过一年,依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例如小李一直在某公司上班,公司已经拖欠他工资两年了,小李随时可以申请仲裁追讨工资。 但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终止,那么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例如小张从公司离职,离职时公司欠他工资,那么从离职日开始算,小张需要在一年内申请仲裁,否则就可能超过仲裁时效。 另外,仲裁时效会因一些情况中断或中止。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比如劳动者向单位讨要工资;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像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例如单位承诺会发工资,这些情况都会使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所以,超过一年的拖欠工资还是有机会要回来的。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相关概念:(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在这个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就可能丧失通过仲裁获得保护的权利 )(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的计算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