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八年了,还能要回来吗
之前上班的老板拖欠我工资,到现在已经过去八年了。我这几年因为各种事也没怎么去追究,现在想想还是觉得很憋屈。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把这拖欠的工资要回来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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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八年,工资能不能要回来,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劳动者还在该岗位工作,那么是可以立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的。因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普通仲裁时效一年的限制。 要是劳动者已经离职,情况就比较复杂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正常情况下,如果离职后一直没向老板追讨过权益,且没有其他特殊情况,那么八年过去很可能已经超过仲裁期限,无法通过劳动仲裁途径索回工资了。 不过,如果自欠薪之日起一年内,劳动者曾向老板主张过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过权利救济,又或者老板同意履行义务,那么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只要能满足时效中断的条件,即便已经过去八年,劳动者仍可申请仲裁索回工资。 除了劳动仲裁,劳动者还可以采取其他办法。比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若手里有老板出具的欠条,还可以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欠条等资料,直接去法院打官司。 相关概念: 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在这个期限内不主张权利,可能会失去通过仲裁获得权益保护的机会 。 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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