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外面工作租房子住,听说有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但我不太清楚这个主要工作城市是怎么界定的,我工作的地方有时候会变动,不知道该怎么确定主要工作城市来进行扣除,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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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金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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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住房租金负担而推出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这里所说的“主要工作城市”,简单来讲,就是你任职受雇的所在地。如果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就是你实际办理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地点。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是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是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多个城市工作过,主要工作城市的确定就需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因为工作调动等原因在不同城市工作,就以实际工作时间最长的城市作为主要工作城市。要是在不同城市工作时间差不多,就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扣除金额等因素,自行选择一个城市作为主要工作城市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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