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登记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和对象刚结婚登记,之前他买了套房子,但是贷款还没还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个房子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吗?要是之后一起还贷款,又会怎么算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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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结婚登记后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法律上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其中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对于房产而言,如果是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通常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即使结婚了,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明在结婚前自己出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那么结婚后这套房子还是小明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是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并且房子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该房子仍然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例来说,小张在结婚前付了房子的首付,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款,房产证上只有小张的名字。那么离婚时,房子归小张,但小张需要对妻子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给予补偿。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李和小王结婚后,用两人的工资积蓄买了一套房子,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小李还是小王,或者是两人的名字,这套房子都属于他们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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