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期限动产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附期限动产赠与合同是一种特殊的赠与合同。简单来说,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而附期限,就是在这个合同里约定了一个时间点或者时间段,当这个期限到来时,赠与行为才会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从法律概念上看,动产指的是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品,像汽车、珠宝、家具等。附期限动产赠与合同就是针对这类动产,并且附加了时间限制的赠与协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赠与合同有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为附期限动产赠与合同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附期限动产赠与合同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是附期限的特性。期限可以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生效期限,也叫延缓期限,比如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赠与人将汽车赠与受赠人”,在这一年时间没到之前,赠与行为不生效。终止期限则是指合同在某个时间点之后失去效力,例如“本赠与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两年后赠与关系终止”。 其次,它属于单务合同。也就是说,赠与人承担将动产赠与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一般只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不需要承担对等的义务。不过,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受赠人要履行一定的条件,那就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了。 在签订附期限动产赠与合同时,有一些注意事项。合同内容要明确具体,包括动产的详细信息,如汽车的品牌、型号、车架号等;期限的具体表述要清晰,不能产生歧义。同时,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如果涉及到价值较高的动产,还可以进行公证,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 当期限到来,赠与人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将动产交付给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履行交付义务,受赠人可以依据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赠与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即使期限已到,也可以撤销赠与。 总之,附期限动产赠与合同在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它既给予了当事人一定的时间安排和规划空间,又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和保护。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这类合同过程中,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和顺利履行。





